
組織架構 公會專線:07-7436318
理事會之職權如下:
一、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。
二、審定會員之資格。
三、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
四、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、理事長之辭職。
五、聘免工作人員。
六、擬訂年度工作計畫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七、其他應執行事項。
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,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,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理事長、常務理事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監事會之職權如下:
一、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二、審核年度決算。
三、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。
四、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五、其他應監察事項。
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
常務監事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,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,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常務監事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為會務推動及執行,置總幹事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綜理會務,副理事長一人輔佐之。其轄下教育委員會、公拱關係委員會等二委員會。
教育委員會
職掌:
教育訓練政策與目標:
一、訓練願景 成為全國最值得推崇的驗光人員公會。
二、訓練承諾 提供會員最優質的驗光專業實務訓練與指導,增進會員工作職能,成為本業的優秀專業人才。
三、訓練政策
◆以本業專業驗光等相關課程為基礎教育,以維護基本工作需求。
◆輔導會員專業技能之養成訓練,以普及專業工作能力。
◆輔導會員為專業技能之進階訓練,以強化專業工作競爭能力。
◆我們致力成為全國最值得推崇的驗光人員標竿公會。持續的輔導與訓練,提升會員知識、技能,才能滿足會員的需求與期待。
公共關係委員會
職掌:
一、協助各委員會配合會員大會及國際會議處理公關事務。
二、加強與政府機關及國內外相關社團、友會之連繫。
三、在理事長與理事會授權下發言代表本會立場之訊息,設立發言人。
四、做為本會各委員會對外溝通的橋樑,協調特定事務以提昇學會地位。
五、擴展本會之國內外公關及建立本會全方位的溝通管道。
醫事機構設置委員會
職掌:
協助會員辦理驗光所開業及辦理執業登記。
網路事務委員會
職掌:
協助管理官網後台相關資料建置更新。
視力保健委員會
職掌:
協助管理官網後台(衛教園地)資料建置更新。